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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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卫计委下属单位多普勒血流探测仪(糖尿病足底筛查仪)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招标公告

亭湖区卫计委下属单位因需要,急需采购多普勒血流探测仪(糖尿病足底筛查仪)设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2 项目名称:亭湖区卫计委下属单位多普勒血流探测仪(糖尿病足底筛查仪)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1.3 项目地点:亭湖区盐东、青墩卫生院及新城中心。

1.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1.5 质量要求: 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谈判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1.6 项目规模:项目标的额约 15万元

1.7 招标内容:亭湖区卫计委下属单位多普勒血流探测仪(糖尿病足底筛查仪)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2.3招标人就本项目所规定的投标人的其他资质要求:

2.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2.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3.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3.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2.4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2.5投标人所投标设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2.6投标人所投标设备须提供厂商授权书。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1021日至2017102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

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系人:杨成联系人:时荣洲                        

  话:13770081808  话:13914646929                   

 

2017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