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公告通知 > 招标公告

10KV市南线6-7#至6-8#杆间纪念馆3#变改迁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hw-17-(建业)-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水岸观澜项目二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亭发改审【2017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大洋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大洋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10KV市南线6-7#6-8#杆间纪念馆3#变改迁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0KV市南线6-7#6-8#杆间纪念馆3#变改迁工程

2.2招标范围及规模:10KV市南线6-7#6-8#杆间纪念馆3#变改迁工程的施工。本工程除施工外还包含与供电部门的对接、协调、办理停电、通电以及检测、维护和移交等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包干使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工程施工均由中标人完成并自行与供电部门对接、验收、移交事项,确保通电,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工程造价约为50万元。

2.3交货或服务地点:亭湖区大洋街道境内。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30 日历天,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3.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4.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3 拟投入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4 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74月—20179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3.4.4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5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6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本项目试用全流程电子化,请各投标人按要求修改、完善诚信库(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84a3826-3b06-41ac-8799-f516563e79d9&categoryNum=002008002);请投标人在开标时带好生成本次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以解密投标文件,因未能提供正确CA锁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现场及时解密的,且不能证明是系统问题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玖仟元整(? 9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6908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担保;在招标项目货物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7102420171031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 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注: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2400-850-33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他

9.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0515-88296595

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5-86663587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66637136908371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大洋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大庆东路30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 系 人:滕立 联 系 人: 童万春

电 话: 13905104899 电 话: 18951555908

邮 箱: 邮 箱: 8408450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