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公告通知 > 招标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医康养融合信息平台监理服务项目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该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医康养融合信息平台监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采 人: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医康养融合信息平台监理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7.8万元

4、项目内容:盐城市亭湖区医康养融合信息平台监理服务项目工程造价约为870万元,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原则,对盐城市亭湖区医康养融合信息平台进行质量、成本、进度、变更的全面控制和全程监督,进行相关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并负责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的监理,保证整体项目的顺利完成并验收达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项目地点: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

6、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7、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采购人使用 

8、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

9、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10服务期限项目(硬件和软件)建设前期实施至竣工验收合格。

11、质量要求:须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需求和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1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8万元,请各投标人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信息化系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

4、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8、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9、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19日至201911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2
、本询价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2019 1 14日下午15:00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10开标室(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6楼)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凭授权委托书和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退还(无息)。

2、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并以转帐或电汇或网汇形式汇转至采购人指定帐户), 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同时采购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采购人及其他情况

采购人: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396881555

  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2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