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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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超声波治疗仪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超声波治疗仪采购及安装等

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超声波治疗仪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超声波治疗仪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3.2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

3.3招标内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超声波治疗仪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3.5质量要求: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谈判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该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国内派驻机构)授权的销售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括:“医疗器械制造(生产)或销售(经营)”的相关内容】。

4.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则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销售代理商的,则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3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国内派驻机构)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4.5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4.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五、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0831日至20209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951555566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中亭路66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荣洲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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