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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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增肺功能测定仪采购及安装等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增肺功能测定仪

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增肺功能测定仪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3.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增肺功能测定仪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3.3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

3.4项目规模:标的额为9.84万元。

3.5招标内容: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增肺功能测定仪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质量要求: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3.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4.2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则必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资质(《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5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4.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五、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0127日至202012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932297777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荣洲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20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