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新冠疫情防护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亭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该单位新冠疫情防护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采 购 人:盐城市亭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新冠疫情防护物资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120.4万元。
4、项目内容:盐城市亭湖区新冠疫情防护物资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等相关伴随服务,并交付使用。
7、质量要求: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8、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0.4万元,请各供应商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供应商投标产品【除靴套(长款)】必须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3、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则必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资质(《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2、发放网站: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卫健委(http://tinghu.yancheng.gov.cn/col/col12888/index.html)
3、方式: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卫健委自行下载。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500元),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凭授权委托书和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无息)。
2、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并以转帐或电汇或网汇形式汇转至采购人指定帐户), 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同时采购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采购人及其他情况
名 称:盐城市亭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96881566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