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心血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中心血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盐城市中心血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2项目地点:盐城市西环中路68号。
3.3项目规模:标的额为65万元。
3.4招标内容:盐城市中心血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办公楼及外环境卫生保洁、消防值班、电工值班、绿化维护、食堂饭菜加工、医疗废物处置、高压灭菌消毒、日常管理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3.5质量要求:按招标人的委托物业服务事项和物业服务考核细则进行物业服务,并承诺服务质量达到优质服务的管理标准。
3.6服务期限: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合同期限届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履约诚实守信、服务管理规范等情况,并且是盐城市财政局年度盐城市市级小额物业服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目录中的供应商,经招标人认可,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但合同总价不变(续签期内最低人工工资等规费调整均与招标人无关);否则,招标人停止续签,重新另行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如未续签合同,则在合同服务期限满且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合同,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限满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5日内与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完成交接工作(中标人应移交所有的档案资料和电子文档,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场)】。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4.2投标人必须是《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对2020-2021年度盐城市市级小额物业服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盐财购【2020】1号文)中的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盐财购【2020】1号文附件)。
4.3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20年10月-2021年3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同时加盖劳动保险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人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上述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4.4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知识面广,专业技能熟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并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岗位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项目负责人驻场办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有调整须经招标人审批方可)
4.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6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4.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4.8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4.9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五、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盐城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770003322
地 址:盐城市西环中路68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