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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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经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3、项目规模及标段划分

拟在亭湖区400个住宅小区内新建4000套(40000个充电端口)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服务期限: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并提供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5、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和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满足批次及频率需要。该工程所有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试验检测程序符合规范,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响应服务:投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检测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投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②专项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智能工程检测;③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应包含常规材料检测),且同时具备省级质量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内容: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

注: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1102618时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1723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公告发布于: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ycjianye.com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城投商务楼11

联系人:吉勇

 话:1330510235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区范公路89#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

联系人:王晶

   话:0515-882217231780259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