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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荡山路(三星河至清溪路)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雁荡山路(三星河至清溪路)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

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雁荡山路(三星河至清溪路)工程已经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雁荡山路(三星河至清溪路)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境内。

3、工程规模:新建雁荡山路(三星河至清溪路),道路总长约330米,宽2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桥梁、供水、排水、绿化、路灯、燃气等配套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内容

4.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文件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索赔管理、工程变更控制、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询价等)。

4.2工程结算审核: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核,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6、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时间止(其中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90天出具工程结算审定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具备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住建部),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需配备专业造价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人员各一名,需提供造价师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具体组成人员及数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招标人委托的服务内容合理配备,确保满足开展过程跟踪咨询工作的需要。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注: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收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中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1112218时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公告发布于: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ycjianye.com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城投商务楼11

联 系 人:许映容

联系电话:13815570060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区范公路89#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

联系人:王晶  

   话:0515-882217231780259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