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公 告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编制服务项目
询价人:江苏亭粮集团有限公司
1、工程规模概况:拟新建粮食储备库,仓容5.76万吨,以及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农服务质检中心、器材库、发电机房、消防泵房、氮气房、烘干房、信息化、粮情检测、室外附属等配套设施。
2、询价内容: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编制服务,现场调研资料收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技术服务及评审等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内容:
(1)现场调研资料收集并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
(2)保证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通过行政审批部门的评审及批准,并取得亭湖区水利部门核发行政许可决定批复。
3、工期要求:1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4、质量要求:完成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编制服务项目。
5、报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询价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6、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合同实施过程中总价一律不予调整。报价人对本次询价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进行报价。报价人的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编制服务项目前期资料的收集整理、现场勘察、报告的编制、组织评审及报批、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4万元,询价人不接受高于此控制价的报价。
8、付款方式: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告编制服务任务,并取得水利行政审批部门批复,交询价人确认无误后,由成交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结清费用(以上付款无银行利息)。
9、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 10%(精确到百元),在确定为成交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汇入询价人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中标,询价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0、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报价人在2022年10月26日17时前将响应文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931390952@qq.com,联系人卫智,联系号码:18932280253。
12、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报价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性评审后,按其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由询价人抽签决定。
13、招标人:江苏亭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951552920
14、代理单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18932280253
日 期: 2022年10月23日
报 价 承 诺 书
江苏亭粮集团有限公司 :
1、根据已收到的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询价文件后,决定无保留地接受询价文件所有条款,愿按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价格承担本工程询价范围内的全过程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时间服从询价人的要求。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水土保持编制服务,保证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通过水利行政审批部门的评审及批准,并取得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4、本次报价,我单位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方式: 。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报价承诺书在报价有效期内(45日历天)有效,在此期间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江苏省、盐城市现行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报价资格。
6、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承诺书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