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安全“三同时”服务工作询价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安全“三同时”服务
询价人:江苏亭粮集团有限公司
1、工程规模概况:拟新建粮食储备库,仓容5.76万吨,以及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农服务质检中心、器材库、发电机房、消防泵房、氮气房、烘干房、信息化、粮情检测、室外附属等配套设施。
2、询价内容: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安全“三同时”服务,主要询价范围及内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结合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等文件及建设工程现场,编制下列(不限于)材料:安全试生产材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竣工验收材料、应急预案编制等全过程服务。询价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3、服务周期: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建成试生产一个月后,具体根据工程建设周期安排。
4、质量要求:完成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安全“三同时”服务工作。
5、报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独立法人(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查验)。
6、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询价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制定检测方案、前期准备、现场准备、设备仪器检定、现场检测、计算分析、结果评价、材料(含出具检测报告的材料)、人工、检测设备(含使用和折旧等)、检验试验、复检、设备进退场、设备及用具等运输、通讯、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所需的人力、物力、评审费(专家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询价人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
7、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6万元,询价人不接受高于此控制价的报价。
8、付款方式:成交人在规定服务周期内完成安全三同时相关服务工作,安全三同时材料经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交付询价人后,由成交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结清费用(以上付款无银行利息)。
9、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 10%(精确到百元),在确定为成交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汇入询价人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中标,询价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0、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1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报价人在2022年11月1日17时前将响应文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931390952@qq.com,联系人卫智,联系号码:18932280253。
12、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报价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性评审后,按其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由询价人抽签决定。
13、询价人:江苏亭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951552920
14、代理单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18932280253
日 期: 2022年10月27日
报 价 承 诺 书
江苏亭粮集团有限公司 :
1、根据已收到的 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询价文件后,决定无保留地接受询价文件所有条款,愿按总价人民币: 元(¥: )的价格承担本工程询价范围内的全过程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服务时间服从询价人的要求。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3、本次报价,我单位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方式: 。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有效期内(45日历天)有效,在此期间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江苏省、盐城市现行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报价资格。
5、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承诺书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