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公 告
根据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就其所需的“电磁辐射(SAR)标准测量探头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询价供应商前来报价(发送响应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JSCG-2023-05
2.项目名称:电磁辐射(SAR)标准测量探头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5万元,最高限价为18.5万元。
5.采购内容:电磁辐射(SAR)标准测量探头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等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询价文件提供(获取)信息
(一)本询价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询价公告在“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ycjianye.com/】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询价供应商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采购人一律不予承认且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三)询价文件提供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前(上午8:45-11:45,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地点: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
注: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提供。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 8月28日14:30-15: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 8月28日15:00;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发送投标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351837004@qq.com;
六、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23年 8月28日15:00;
(二)开标地点: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10开标室(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6层)。
七、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一)使用部门联系人:周寅峰,联系电话:15061196799。
采购人地址: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区纬七路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武先生,联系电话:0515-89802121。
(三)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答复;其他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答复。
八、询价响应文件制作及其他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人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与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PDF文档一致。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后自行将名称修改为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4.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5.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6.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7.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