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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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水稻、2025年小麦收割、集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水稻、2025年小麦收割、集运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水稻、2025年小麦收割、集运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盐城市亭湖区乡镇(街道)

3、招标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为二个标段,一标段: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便仓种植基地2024年水稻、2025年小麦收割、集运服务项目;二标段: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盐东种植基地2024年水稻、2025年小麦收割、集运服务项目。便仓种植基地约5530亩,盐东种植基地约2321亩,以上面积为土地流转面积,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实际作业面积为准

4、服务期限: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次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中标人预留的电话或微信通知),中标人应进场作业,并需确保各标段的完成时间在招标人规定的要求内结束(具体以各标段报价书上的要求为准)。

5、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在报名前实际查看各田块、道路、桥梁等,如参与投标则视为认可实际条件,后期不得提出异议。

2)投标人成交后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执行。

 收割质量:收获总损失率≤2.0%、籽粒破损率≤2.0%、含杂率≤2.5%,收割秸秆高度≤15厘米,无明显漏收、漏割。损失率、籽粒破损率超过约定标准造成招标人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在结算收割、集运作业服务费用由扣减。

集运:粮食运输前,招标人安排人员监督,对每车次运输到指定库点的粮食数量进行过磅称重、记录,运输过程中因遗漏、倾泻、雨淋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按当地市场价负责赔偿。

收割工作量:一标段需确保小麦在8个晴天内、水稻在12个晴天内全部收割、集运结束。中标人每天需安排8台及以上的收割机及配套的集粮车,每个晴天平均收割面积在500-700亩以上;二标段需确保小麦在5个晴天内、水稻在7个晴天内全部收割、集运结束。中标人每天需安排6台及以上的收割机及配套的集粮车,每个晴天平均收割面积在350-500亩以上。

如每天的收割机及相应集粮车少于以上要求的,招标人可协助中标人另行联系增加收割机、集粮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全部由中标人承担(结算作业费时予以扣减相关费用)。中标人实际收割的结束时间超过双方约定1个晴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招标人将扣减中标人2000元,超过3个晴天以上仍未全部完成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安全作业。中标人承担开展作业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所有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另每次机械作业结束后需将机械行驶在路面上掉落的泥土清理到位方可离场。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服务公司,须提供有效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粮食收割作业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2、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

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投标资格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无论投标人投几个标段,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需缴纳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2024年9月29日18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窗口一;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5305101706手机号同微信),逾期不再受理。工本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人:卞安东、温军

联系电话:1515107325718261902372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  

联系电话:0515-883812121780259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