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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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检验科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因需要,急需外送检测服务。现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1.2项目名称: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

1.3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内。

1.4预算金额:人民币43万元(本预算金额是根据上一年度医院检验服务业务量×《江苏省盐城市物价手册收费目录》收费标准的40%估算)

1.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江苏省盐城市物价手册收费目录》收费标准×4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书

1.6招标内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采购需求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1.7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

1.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质控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2为保障国家生物样本信息安全,防止样本流入境外,杜绝安全隐患,投标人限定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且未在国外上市(包括该国外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以股权、可变利益实体以及其他方式控制的国内公司)提供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2.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2.6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三、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招标人: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668917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北路112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221722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