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全自动粪便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因需要,急需采购全自动粪便分析仪。现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1.2项目名称: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全自动粪便分析仪采购项目。
1.3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内。
1.4项目规模:标的额为10万元。
1.5招标内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全自动粪便分析仪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质量要求: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1.7工期:如投标设备为国内品牌的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验收交付。
如投标设备为进口品牌的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验收交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2投标人必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三类或二类或一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3投标人必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三类或二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6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2.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三、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招标人: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668917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北路112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221722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