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空调维修服务项目
磋商公告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实施的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空调维修服务项目已经获得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公开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1.2项目名称: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空调维修服务项目
1.3服务地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4项目规模:预算金额为9万元,具体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据实结算。
1.5招标内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空调维修服务(包括风管机、挂机、柜机等空调设备维修,投标人须保质保量提供维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6质量要求:维修作业遵循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设备原厂技术标准,更换零配件、材料须为符合国家标准合格正品。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注:服务期限内,若招标人发生整体搬迁,或双方实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9万元,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双方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2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维修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注:可一人多证)
2.3投标人拟投入上述现场维修人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5月(提示语:开标前三个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2.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2.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三、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六、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 15305101706)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投标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961994939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北路112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8351275915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