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通知及答疑备案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意见: 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工程室外幕墙施工招标通知及答疑于2012年12月 12 日备案,共 1 页。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盖章) 监督投拆电话: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
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工程
室外幕墙施工招标通知及答疑
一、招标通知: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222 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控制价的投标文件。
二、招标答疑:
1、问:代理公司提供的电子清单光盘中的规费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率全部为0,和招标文件第8、9页中的费率不相符,如何解决?
答:按照招标文件自行计取。
2、问:招标文件中,办公楼外装(001)工程量清单,第13个项目清单中的无框玻璃门,清单中的玻璃是19mm,但是在图纸中没有标明,请问无框玻璃门玻璃的规格是多少的?
答:主入口门,门规格8.4×2.7m,15mm钢化玻璃。
3、问:招标文件第16页,7.1条,要求原件放入四号标书,而招标文件第17页,7.2.14条,要求原件放入一号标书。请明确一下?
答:(1)、原件可直接装入一号标书封袋内或另外密封,不必装订。
(2)、招标文件第16页7.1条调整为:“投标文件分为一号(商务标、资审原件)、二号(技术标)、三号商务标(商务电子标书)、四号(样品及文本材料)4个标书。本次招标应编制的投标文件请参见投标须知第 15 条。
除电子标书、样品及文本材料和原件外,其余所有文本标书(一号标书、二号标书)均为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三号商务标书为光盘、优盘各一份;一号标书资格审查评审用的原件材料为一份;四号标书样品及文本材料为一份,样品应做成展板(规格自行制作)。”
本招标通知及答疑共1页,以下无内容。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