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盐东镇公共服务中心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通知(二)
1、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合同中未能反映项目经理名字的,则投标时需提供该项目托管单位证明文件原件(证明文件中必须写明该项目由投标的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负责管理,必须加盖托管单位公章)。
2、本招标要求价格标为无标识,在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单位、个人名称及能反映其相关信息的内容,否则,作废标处理。价格标标书的封面由招标人统一提供,不得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原亭湖区建设局)四楼】招标代理部领取,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5502822。)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 .0元)(每年130万元,二年26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本招标通知共1页,以下无内容。
2013年7月19日